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提问人:gu*** 时间:2014/7/19 15:46     标签: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 进场检(试)验报告 要求 内容     分类:《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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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气设备、材料应有符合现行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规定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电气设备尚应有铭牌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技术文件。 2 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可包括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中国强制认证(CCC)证书、商检证明等。 3 电气设备、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内容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能体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量、试验编号、技术标准号等内容。 4 电气设备、材料的品种、规格、机械性能、电气性能、阻燃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5 国家规定应中国强制认证的电气产品,必须是认证合格,且应加施CCC认证标志的产品,认证标志的式样、加施位置等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6 电气的新设备、新材料应有具备鉴定资格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以及安装、使用、维修、质量标准、安装工艺标准和试验要求等相关技术文件,并符合本规程第4.11.1条的规定。 7 进口的电气设备、材料应有商检证明、中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质量标准、安装工艺标准和试验要求等相关技术文件。 8 电气设备进场时应全数进行设备开箱检查。设备开箱检查应根据施工图纸、订货合同、设备装箱清单以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规定进行下列检查: 1)产品出厂合格证书、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和必要的原理图、接线图以及其它随带技术文件应齐全; 2)实施中国强制认证的产品,应有CCC认证标志; 3)设备型号、规格及其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产品技术标准规定; 4)设备内的电气原元件、仪表等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损坏、丢失; 5)设备随带的零件、部件、附件以及备品、备件应齐全; 6)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损伤、锈蚀、表面不洁净、动作不准确灵活、触点接触不良等质量缺陷。 7)电气设备开箱检查应按附录C 表C.0.176的要求填写设备开箱检查记录,有关人员签证应齐全。 8 电气材料进场时应进行材料进场抽样检查,成批进场的同型号规格、同批号的材料,抽查数量应不少于5%;发现不合格的,再抽查10%;再有不合格的,全数检查。材料进场抽样检查应根据施工图纸以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规定进行下列检查: 1)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应齐全; 2)实施中国强制认证的产品,应有CCC认证标志; 3)型号、规格及其电气性能、机械性能、阻燃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产品技术标准规定; 4)现场抽样检测应符合要求; 5)材料外观不应存在损伤、锈蚀、表面不洁净、动作不灵活、配件不齐全等质量缺陷。 6)电气材料进场抽样检查应按附录C表C.0.195的要求填写材料进场抽样检查记录,有关人员签证应齐全。 10 电气设备、材料进场后应经施工单位和监理(建设)单位检查合格,并在检查记录上签证认可;检查中发现问题应有记录、处理意见和处理结论;检查不合格的,严禁在施工中应用。监理(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材料进行处理或清退出施工现场。 11 对电气设备内在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解体检查;材料质量有异议时,可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检测,根据试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确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和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方可在施工中应用。 12 同型号规格的材料宜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同型号规格的材料不同批次采购的或使用不同生产厂家的产品,每批次或每一生产厂家的产品均应提供一份产品出厂合格证。 13 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应依据电气设备、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汇总,逐一编号,不得遗漏,整理排列顺序宜为电气设备、材料,同品种、同型号的宜按规格顺序排列,并应按附录C 表C.0.178的要求填写设备、材料合格证书汇总表,有关人员签证应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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