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条仅适用于永久性的各种类型的花坛(花池);
2 花坛(花池)的施工要求应按本规程第14.1节的规定和现行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 82 的规定执行;
3 花坛(花池)的排水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验,检验报告;
4)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5)地基基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预制构件,预制砼合格证;
8)施工记录及竣工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