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建筑工程、室外环境工程中各检验批、分项工程所涉及的材料均应具备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原材料进场检(试)验报告,除本章规定的要求外,应按照建筑工程或本规程第15.1.3条所涉及到的规范要求决定是否进行检(试)验

提问人:gu*** 时间:2014/7/19 15:46     标签: 附属建筑工程 室外环境工程 检验批 分项工程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 原材料进场检(试)验报告     分类:《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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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建筑工程、室外环境工程中各检验批、分项工程所涉及的材料均应具备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原材料进场检(试)验报告,除本章规定的要求外,应按照建筑工程或本规程第15.1.3条所涉及到的规范要求决定是否进行检(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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