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属建筑子单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车棚、围墙、大门等应按房屋建筑工程的各专业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2)挡土墙应按现行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 进行验收。
2 室外环境子单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建筑小品、亭台、水景、连廊、水坛、景观桥等结构部分应按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等结构专业验收规范进行验收;非结构及造景工程的应按现行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 及《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DBJ/T13-46 等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2)场坪绿化的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应按《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 82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