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外墙金属、塑窗的“三性”检测报告应包括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
2 设计要求应作外窗“三性”检测的,必须提供“三性”检测,且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当设计无要求时可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各方商定。
3 外窗工程验收时,要求应做“三性”试验的,必须提供“三性”检测报告,报告中应有明确的检测结果及结论,并应附有必要的试件图纸资料。检测报告应按附录D表D.0.10的要求填写。
4 同一工程有多种类型外窗(如铝合金窗、塑窗等)的,应取最不利3樘,且应按不同类型分别提供“三性”检测报告。
5 送检试件应符合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不得附有任何多余的零配件或采用特殊的组装工艺及改善措施。
6 外窗试件的检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