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智能化系统集成功能检测记录应包括集成系统网络连接、系统数据集成、系统集成整体协调、系统集成综合管理及冗余功能及系统集成可维护性和安全性等。
2 集成系统网络连接应进行连接线测试、专用网关接口连接、网卡、路由器、交换机等功能检测。
3 系统数据集成应进行服务器和客户端界面的人机界面、各系统数据显示、响应时间等功能检测。
4 系统集成整体协调应进行服务器和客户端的系统报警信息及处理、设备连锁控制及应急状态联动逻辑检测等功能检测。
5 系统集成综合管理及冗余功能应进行综合管理、信息管理、服务功能、视频图像接入、系统冗余和容错功能及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性检测等功能检测。
6 系统集成可维护性和安全性的功能检测应进行可维护说明及措施检查、系统故障检查、处理、安全隔离身份认证、访问控制、信息加密和解密、抗病毒攻击能力等检测。
7 各子系统应做好检测记录,检测结果应按附录C表C.0.208的要求填写,并应按附录C表C.0.209的要求填写系统检测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