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编制书面试运行方案,明确试运行程序和步骤;
2)试运行方案应经施工单位审查批准和监理单位确认;
3)试运行前应完成的电气调试、交接试验合格;
4)二次回路应在绝缘电阻测试合格后,方可接通控制、操作电源;并应对照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模拟二次回路的控制、联锁、保护和信号等试验,其动作应准确、灵敏、可靠。若有不正常现象,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应做好二次回路的测试、试验、故障排除等情况的记录;
5)试运行应按试运行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应检查运行过程中的声响、振动、气味、温升以及表计指示等情况,完成试运行过程的各项电气调试交接试验,测量、记录各项运行数据;若试运行过程出现故障,应按故障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按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步骤拉闸停电,停止运行,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再按试运行方案重新试运行,试运行过程中应做好运行系统运行、调试(试验)、各项数据、故障处理等情况的记录;
6)高、低压变配电系统试运行结束应按附录C表C.0.197的要求填写试运行记录,有关人员签证应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