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提供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 提供的验收记录不符合设计要求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
3 验收记录内容严重缺漏无法判定质量的真实性。
4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分项的划分混乱,无法判定工程质量情况。
5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分项工程有缺漏。
6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出现不合格。
7 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
8 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不符合有关规定。
9 观感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
10 验收记录验收结论不明确。
11 验收记录签证、签章不完整。
12 签证人员资格不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