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提问人:gu*** 时间:2014/7/19 15:46     标签: 分部(子分部)工程 质量验收记录 要求 内容     分类:《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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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划分、验收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 2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标准的规定。 3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4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 责人等进行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且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参加单位应加盖飞单位公章。 5 当工程按子分部进行验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附录C表C.0.132~C.0.167的规定执行。当工程未按子分部验收程序而直接使用分部进行验收时,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附录C表C.0.168的规定执行,其中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屋面工程分部、建筑节能分部验收记录应按附录C表C.0.169~C.0.173的规定执行。重要子分部工程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方工程、桩基础、地基、基坑支护3个子分部的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且桩基础子分部及地基子分部工程验收参加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 2)地基基础分部中的地下防水、劲钢(管)砼、钢结构、砌体基础等4个子分部,主体结构分部中的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型钢、钢管混凝土、轻钢结构、索膜结构、铝合金结构、木结构8个子分部,建筑装饰装修分部中的金属幕墙、石材(陶板)幕墙、玻璃幕墙子分部的验收,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且钢结构、索膜结构、铝合金结构、金属幕墙、石材(陶板)幕墙、玻璃幕墙子分部工程验收参加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 6 验收合格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其所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盒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观感质量应符合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7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部(子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或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8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分部(子分部)表内容填写完整,验收记录清楚,验收结论明确,参加验收各方人员资格应符合要求,各方签字、盖章手续应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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