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应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整体垂直度检验报告应符合附录C表C.0.122的规定。整体平面弯曲检验报告应符合附录C表C.0.123的规定。
2 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应检查跨度24m及以下钢网架结构测量下弦中央一点,跨度24m以上钢网架结构测量下弦中央一点及各向下弦跨度的四等分点的挠度。
3 钢桁架等大跨度空间结构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测量挠度值。
4 空间钢结构工程挠度测量记录应按附录C表C.0.124的规定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