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波透射法检(试)验及抽样检测资料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提问人:gu*** 时间:2014/7/19 15:46     标签: 声波透射法 检(试)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要求 内容     分类:《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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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有预埋声测管的混凝土灌注桩,可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完整性、判定桩身缺陷及其位置。 2 设计有要求的,端承型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也可采用声波透射法。 3 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0%。 4 当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小于15MPa。 5 桩身完整性类别应按表4.8.31的规定判定。 表4.8.32 声波透射法桩身完整性类别判定表 类 别 分 类 原 则 特 征 Ⅰ类桩 桩身完整 各检测剖面的声学参数均无异常,无声速低于低限值异常 Ⅱ类桩 桩身有轻微缺陷,不会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 某一检测剖面个别测点的声学参数出现异常,无声速低于低限值异常 Ⅲ类桩 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 某一检测剖面连续多个测点的声学参数出现异常; 两个或两个以上检测剖面在同一深度测点的声学参数出现异常; 局部混凝土声速出现低于限值异常 Ⅳ类桩 桩身存在严重缺陷 某一检测剖面连续多个测点的声学参数出现明显异常; 两个或两个以上检测剖面在同一深度测点的声学参数出现明显异常; 桩身混凝土声速出现普遍低于低限值异常或无法检测首波或声波接收信号严重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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