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风)道、垃圾道施工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提问人:gu*** 时间:2014/7/19 15:45     标签: 烟(风)道、垃圾道 施工记录 要求 内容     分类:《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

回答

1 烟(风)道、垃圾道应进行实物质量检查与功能检查,应由检查人或复检人填写检查记录。当第一次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整改,再由复检人进行复检。施工记录检查应按附录C表C.0.83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 2 烟(风)道、垃圾道的实物质量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内壁断面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孔道垂直度应符合:楼层偏差≤5mm,楼层累计偏差≤10mm; 3)上下楼层处孔道是否垂直对中,接缝是否严密; 4)道壁是否有破损与裂缝,是否粉刷,砖砌道壁内粉刷砂浆配合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孔道内垃圾是否清理干净; 6)基础是否同单体建筑共同沉降。 3 烟(风)道、垃圾道的功能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烟(风)道是否做到通(抽)风,并无漏风与串风现象; 2)垃圾道是否畅通。 4 烟(风)道的功能检查应在烟(风)道口处观察火苗的朝向和烟的去向,判别通风情况。 5 烟(风)道、垃圾道的检查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 6 烟(风)道、垃圾道均应按部位进行100%检查,主烟(风)道与垃圾道的检查部位按轴线记录,副烟(风)道按户门编号记录。
登录 后就可以进行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