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资质申报要求以独立企业法人自身拥有的业绩申报。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已注销企业的业绩,都不能拿来用 —— 天津、贵州等地官方问答均明确此规则。
唯一合法继承路径:吸收合并 / 新设合并。
被合并企业注销后,合并后企业可以承继其业绩,但有严格条件:
明确不可用的情形:
依据是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资质核定的通知 —— 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应申报重组分立后承接的工程项目;合并后的新企业再申请资质,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