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业绩在原单位完成,现在入职申报企业,河南怎么认定?

提问人:A0河南宽信刘经理 时间:2026/9/15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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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A0河南宽信刘经理 时间:2026/9/15 08:20
  1. ✅ 允许使用:人员在原单位任职期间主持 / 担任专业负责人完成的勘察设计业绩,可以作为该人员个人业绩用于申报(技术负责人、主导专业人员业绩);不能算作申报企业的企业业绩。
  2. ⚠️ 时间与任职逻辑(河南审查核心) 项目实施周期内,人员社保、劳动合同必须在原单位;申报资质阶段,人员已经变更至申报企业,在申报企业缴纳社保(增项一般连续 3 个月单一社保,无重复参保)。
  3. 📋 必备佐证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
  • 项目全套:设计 / 勘察合同、图纸签字页、施工图审查意见、验收 / 交付文件;优先四库一平台可查业绩
  • 原单位任职材料:项目期间原单位社保记录、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原单位出具业绩证明,写明该人员在项目岗位(主持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负责人)
  1. ❌ 不予认可情形
  • 仅普通绘图员、辅助人员,没有主持 / 专业负责人签字岗位,不算有效业绩
  • 项目实施时人员无原单位社保,无法证明当时在原单位任职
  • 施工、监理、咨询类项目,不属于勘察设计成果业绩
  1. 重点提醒:河南专家 + 行业联审会电话 / 发函核验业绩真实性;材料造假直接驳回,记入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