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资质公示异议阶段试图新增人员、补充业绩开展陈述申辩

提问人:宽信张工 时间:2026/8/14 14:11
(等待网友回答)
登录 后就可以进行回答了!

1条网友回答

热心网友:宽信张工 时间:2026/8/14 14:12
1. 严禁新增人员与业绩
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若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不允许增加新的业绩或补充新的人员
2. 陈述申辩的正确做法
如果收到“业绩、人员不达标”的公示意见,正确的应对策略是冷静复查最初提交的申报材料。寻找其中是否存在因材料表述不清或信息不全导致的误解,并基于原有材料撰写逻辑清晰、指向明确的陈述说明,向审查部门做出合理的解释和澄清。
3. 违规补救的后果
如果确实是因为人员数量不够或业绩不达标被驳回,在陈述阶段是无法进行实质性补救的。一旦陈述申辩未能消除审查部门的疑虑,企业只能等待本次申请被正式驳回后,重新进行资质申报10
因此,建议企业不要将希望寄托在公示期的陈述申辩环节,而应在申报前完整核对所有人员、业绩资料,从源头规避公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