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每年 2 月 28 日前,报送上一个自然年度年度报告。 例:2025 年度情况 → 2026 年 2 月底前完成上报。 ⚠️ 注意:现行新版《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21 实施)取消 “年度报告强制公示” 条文,但绝大多数省份仍延续执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以本省自然资源厅通知为准。
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自然资源部政务服务平台测绘专区),全程线上填报,一般无需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