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屋面基层及各构造层验收,水落口、泛水、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天沟、檐沟、檐口、立面防水层端部等节点防水构造做法或收头处理,分格缝及密封材料(找平层、保温层、细石混凝土防水层、水泥砂浆保护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等需设分格缝和密封材料的构造层),卷材、涂膜防水屋面阴阳角处找平层圆弧处理,刚性防水屋面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与立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等交接处柔性处理,卷材、涂膜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和附加层等,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按附录C表C.0.49的规定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屋面基层及构造层所采用的材料、厚度、作法(包括防水层遍数)等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 水落口、泛水、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天沟、檐沟、檐口、立面防水层端部等节点防水构造做法及收头处理应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设置。
4 水泥砂浆和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刚性防水层)纵横最大间距不宜大于6m,沥青砂浆找平层不宜大于4m,水泥砂浆保护层分格面积宜为1m2,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分格面积不大于36m2。使用新型材料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分格。
5 卷材、涂膜防水层面阴阳角处应做圆弧处理及防水附加层,转角处圆弧半径应满足规范要求,刚性防水层面的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与立墙及突出层面结构等交接处应留缝隙,并应做柔性密封处理。
6 卷材的搭接宽度应满足《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要求,涂膜防水层胎体长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短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7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