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隐蔽工程的内在质量,且无记录下列主要内容:
1)房间净高、基层结构情况及缺陷处理情况。
2)洞口标高以及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安装标高。
3)预埋件、拉结筋、填充材料的材料、位置、数量的设置情况及填充料铺设厚度等。
4)木龙骨、木吊杆防火、防腐使用材料、涂刷遍数或厚度,龙骨及吊杆规格、间距、长度、搭接长度。
5)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使用材料、安装位置,接头处理,调试时间和吊杆长度大于1.5m时的处理。
6)花栅的防火、防潮、防锈处理,石膏板板缝防裂处理等。
3 主要的检查内容和质量指标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处理后未重新报验。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