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混凝土应按设计要求由试验室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提交符合附录C表C.0.40规定的配合比试验报告。当混凝土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2 混凝土配合比试配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T 5008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 50081的规定。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配制尚应满足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
3 试配混凝土的各组成材料应经检验,并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4 现场施工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砂、石的含水率做相应调整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