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及土方回填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分层填筑,夯压密实,现场分层取样,实测试样的密度、含水率,并据此计算压实系数。
2 设计未提出控制干密度指标的工程,在施工前应对填料做击实试验(粘性土)或砂的相对密度试验(回填砂)确定其最大干密度ρdmax,再根据设计压实系数,分别计算出填料的施工控制干密度。
3 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的取样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应至少1点,3000 m2以上工程,每300 m2应至少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应至少1 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土方回填的取样数量应按协议规定,协议未规定的可按上述规定执行。
4 环刀法取样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含水率及环刀法密度试验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两次测定的差值不大于规定时,取两次测值的平均值。
5 密度及含水率试验、灌水、灌砂法密度试验、击实试验、砂的相对密度试验及压实度试验报告应按附录C表C.0.32、C.0.33、C.0.34、C.0.35、C.0.36、C.0.37的规定填写。压实度试验报告应附分层取样平面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