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
2 竣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等绘制。
3 竣工图可按绘制方法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
2)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
3)利用翻晒硫酸纸底图改绘的竣工图;
4)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4 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将图纸变更结果直接改绘到电子版施工图中时,应使用云线圈出修改部位,并应按表17.5.1的形式做修改内容备注表:
表18.5.1 修改内容备注表
设计变更、洽商编号 简要变更内容
2)竣工图的比例应与原施工图一致;
3)设计图签中应有原设计单位人员签字;
4)委托本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时,应直接在设计图签中注明“竣工阶段”,并应有绘图人、审核人签字;
5)竣工图章可直接绘制成电子版竣工图签,出图后应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
5 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杠(划)改或叉改法进行绘制;
2)应使用新晒制的蓝图,不得使用复印图纸;
6 利用翻晒硫酸纸底图改绘的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使用刀片将需要更改部位刮掉,再将变更内容标注在修改部位,在空白处做修改内容备注表;修改内容备注表样式可按表17.5.1执行;
2)宜晒制成蓝图后,再加盖竣工图章;
7 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他重大改变,或者在一张图纸上改动部分大于40%以及修改后图面混乱,分辩不清的图纸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
8 竣工图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 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及相关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