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2001与2018的对比-1

时间:2019-03-1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2001与2018的对比

一、新标准的主要内容

新标准共分15章,2个附录以及条文说明等。主要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抹灰工程;5、外墙防水工程;6、门窗工程;7、吊顶工程;8、轻质隔墙工程;9、饰面板工程;10、饰面砖工程;11、幕墙工程;12、涂饰工程;13、裱糊与软包工程;14、细部工程;15、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从内容上看,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的分项划分进行了对应,达到了配套使用的要求。在细节上相较于旧规范来说,对一些新的装饰装修工艺进行了补充以及对旧规范规定进行了完善;也对一些不适用于目前行业现状或者已经形成行业做法的规定进行了删减。

二、新标准主要修订内容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新增了保温层薄抹灰工程一节;新增了外墙防水工程一章;将吊顶工程分成整体面层吊顶工程、板块面层吊顶工程和格栅吊顶工程;将原饰面板(砖)工程一章分成饰面板工程、饰面砖工程两章;幕墙工程列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其验收内容、检验方法、检查数量由各幕墙技术标准规定;涂饰工程和裱糊与软包工程新增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删除了木门窗制作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相关条文。

三、强制性条文的调整

新标准对强制性条文也做了比较大的调整,我们来看一下对比。

GB50210-2001强制性条文共有15条,分别是: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4.1.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5.1.11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6.1.12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8.2.4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8.3.4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9.1.8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9.1.13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1.14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

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GB50210-2018强制性条文共有5条,分别是:

3.1.4 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6.1.11 建筑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采用射钉固定。

6.1.12 推拉门窗扇必须牢固,必须安装防脱落装置。

7.1.12 重型设备和有振动荷载的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11.1.12 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新规范将强制性条文缩减到剩下5条,对于为何调整其为一般条文或取消规定,只对部分条文做了解释。如3. 2. 3条有些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没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不具备强制性要求,故作为一般条文。其他删减或调整成一般条文的,应该是根据目前的行业现状,也不具备强制性要求了,所以调整为一般条文。

四、新旧规范目次对比

2001版目次

2018版目次




新标准在目次上也做了细化,各分项、检验批更加直观,辨识度更高,查阅更方便。

5新旧标准内容差异

第1章 总则

取消了对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等的要求:



第2章 术语

新标准术语部分新增了三条,主要是对吊顶的分类进行明确。

2. 0. 5 整体面层吊顶 integral layer ceiling

面层材料接缝不外露的吊顶。

2. 0. 6 板块面层吊顶 board surf ace ceiling

面层材料接缝外露的吊顶。

2. 0. 7 格栅吊顶 grille ceiling

由条状或点状等材料不连续安装的吊顶。

第3章 基本规定










五、新旧标准内容差异

第4章 抹灰工程▲▲▲

4.1 一般规定

对于材料复检的要求做了调整:

以下为旧版内容

4.1.3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以下为新版内容

4.1.3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砂浆的拉伸粘结强度;

2 聚合物砂浆的保水率。

取消了一条规定:

4.1.8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 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4.2 一般抹灰工程

基本无调整。

4.3 保温层薄抹灰工程

此节为新增内容

具体内容为:

4.3 保温层薄抹灰工程

I 主控项目

4.3.1 保温层薄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4.3.2 基层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基层含水率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3.3 保温层薄抹灰及其加强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3.4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和空鼓,面层应尤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査;检査施工记录

II —般项目

4.3.5 保温层薄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換检査。

4.3.6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曲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4.3.7 保温层薄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3.8 保温层薄抹灰分格缝的设罝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而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3.9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杳。

4.3.10 保温层薄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3.10 的规定。


4.4 装饰抹灰工程

此节基本无调整。

4.5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主控项目第一条,对应一般规定。不再强调水泥的复检,改为对砂浆品种和性能的要求。

以下为旧版内容

4.4.2 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以下为新版内容

4.5.1 清水砌体勾缝所用砂浆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第5章 外墙防水工程▲▲▲

此章为新增内容

具体内容为:

5 外墙防水工程

5.1 —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外墙砂浆防水、涂膜防水和透气膜防水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5.1.2 外墙防水工程验收时应检査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外墙防水工程的施丁.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4 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

5.1.3外墙防水X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防水砂浆的粘结强度和抗渗性能;

2 防水涂料的低温柔性和不透水性;

3 防水透气膜的不透水性。

5.1.4 外墙防水丁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外墙不同结构材料交接处的增强处理措施的节点;

2 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n、穿外墙管道、预埋件及收头等部位的节点;

3 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及附加层。

5.1.5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墙防水丁程每1000㎡应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l000㎡时也应划分为-个检验批。

5.1.6 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査一处,每处检查不得小于10㎡,节点构造应全数进行检査。

5.2 砂浆防水工程

I 主控项目

5.2.1 砂浆防水层所用砂浆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同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査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2.2 砂浆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和预埋件等部位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杳隐蔽工程验收记彔。

5.2.3 砂浆防水层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检杳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5.2.4 砂浆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及防水层各层之间应粘结牢同,不得有空鼓。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II 一般项目

5.2.5 砂浆防水层表瓸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和麻面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

5.2.6 砂浆防水层施工缝位置及施T.方法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方案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2.7砂浆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景检査;检査施工记录。

5.3 涂膜防水工程

I 主控项目

5.3.1 涂膜防水层所用防水涂料及配套材料的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査产品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3.2 涂膜防水层在变形缝、门说洞口、穿外墙管道、预埋件等部位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3 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检査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5.3.4 涂膜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应粘结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

II 一般项目

5.3.5 涂膜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涂刷应均匀,不得有流阽、露底、气泡、皱折和翘边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

5.3.6 涂膜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针测法或割取 20mmX20mm 实样用卡尺测量。

5.4 透气膜防水工程

I 主控项目

5.4.1 透气膜防水层所用透气膜及配套材料的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N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杏产品出厂合格证15、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4.2 透气膜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a、穿外墙管道和预埋件等部位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4.3 透气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检査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5.4.4 防水透气膜应与基层粘结固定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

II —般项目

5.4.5 透气膜防水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皱折、伤痕、破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

5.4.6 防水透气膜的铺貼方向应正确,纵向搭接缝应错开,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童检査。

5.4.7 防水透气膜的搭接缝应粘结牢阂、密封严密;收头应与基层粘结间定牢尚,缝口应严密.不得有翘边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第6章 门窗工程▲▲▲

6.1 一般规定

删除了对木门窗制作的规定;

隐蔽工程项目增加了高层金属窗防雷连接节点;

以下为旧版内容

5.1.4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和锚固件。

2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以下为新版内容

6.1.4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和锚固件。

2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3 高层金属窗防雷连接节点。

增加了门窗相邻洞口的位置偏差规定:

6.1.7 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及相邻洞口的位置偏差

进行检验。同一类型和规格外门窗洞口垂直、水平方向的位置应对齐,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垂直方向的相邻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l0mm; 全楼高度小于30m的垂直方向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15mm,全楼高度不小于30m的垂直方向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20mm;

2 水平方向的相邻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10mm; 全楼长度小于30m的水平方向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15mm,全楼长度不小于30m的水平方向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20mm。

取消了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的防潮层设置要求:

以下为旧版内容

5.1.9 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规划防潮层;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以下为新版内容

6.1.9 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增加了一条强制性标准:推拉门窗扇必须牢固,必须安装防脱落装置;增加了门窗安全玻璃的使用规定;

6.1.14 门窗安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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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建筑外窗口的防水和排水构造规定。

6.1.15 建筑外窗口的防水和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6.2 木门窗安装工程

主控项目由10项调整成6项,检验方法更加严格。取消了以下4项主控项目:

5.2.2 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贺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2.5 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淸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5.2.6 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榫梢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合,并应川胶楔加紧。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5.2.7 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应在同—平而上,而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中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值表进行了调整,其中留缝限值跟允许偏差值不再分普通和高级,检查项目增加了一项,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值数据也进行了调整:



6.3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一般项目调整了金属推拉门窗的开关力规定:

以下为旧版内容

5.3.7 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用弹簧秤检查。

以下为新版内容

6.3.6 金属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不应大于50N。

检验方法:用测力计检查。

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值表进行了调整: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值表进行了调整:


6.4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主控项目增加了对滑撑铰链以及紧固螺钉的规定:

6.4.5 滑撑铰链的安装应牢固,紧固螺钉应使用不锈钢材质。螺钉与框扇连接处应进行防水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 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塑料门窗安装允许偏差表进行了调整:




6.5 特种门安装工程

一般项目对各种自动门安装的允许偏差进行了整合,取消了推拉自动门留缝限值的要求:


增加了两项规定

6.5.9 人行自动门活动扇在启闭过程中对所要求保护的部位应留有安全间隙。安全间隙应小于8mm或大于25mm。

检验方法:用钢直尺检查。

6.5.11 自动门切断电源,应能手动开启,开启力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5.11的规定。


6.6 门窗玻璃工程

主控项目调整:

以下为旧版内容

5.6.2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以下为新版内容

6.6.1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以下为旧版内容

5.6.7 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前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以下为新版内容

6.6.6 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应与玻璃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取消了划红线部分规定

5.6.9 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增加了一项规定

6.6.9 密封条不得卷边、脱槽,密封条接缝应粘接。

检验方法:观察。


原文待续,敬请期待。我们将于下一篇中更新第二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