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矩形金属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在工作压力下的风管允许漏风量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3 低压、中压圆形金属与复合材料风管,以及采用非法兰形式的非金属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为矩形金属风管规定值的50%。
4 砖、混凝土风道的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金属低压风管规定值的1.5倍。
5 排烟、除尘、低温送风及变风量空调系统风管的严密性应符合中压风管的规定,N1~N5级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严密性应符合高压风管的规定。
6 风管系统工作压力绝对值不大于l25Pa的微压风管,在外观和制造工艺检验合格的基础上,不应进行漏风量的验证测试。
7 输送剧毒类化学气体及病毒的实验室通风与空调风管的严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8 风管或系统风管强度与漏风量测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I方案。
检查方法:按风管系统的类别和材质分别进行,查阅产品合格证和测试报告,或实测旁站。
4.2.2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防火风管的耐火极限时间应符合系统防火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查阅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4.2.3 金属风管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风管厚度设计无要求时,应按本规范执行。钢板风管板材厚度应符合表4.2.3-1的规定。镀锌钢板的镀锌层厚度应符合设计或合同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采用低于80g/板材;不锈钢板风管板材厚度应符合表4.2.3-2的规定;铝板风管板材厚度应符合表4.2.3-3的规定。
2 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板材拼接的接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形拼接缝。
2)金属圆形风管法兰及螺栓规格应符合表4.2.3-4的规定,金属矩形风管法兰及螺栓规格应符合表4.2.3-5的规定。微压、低压与中压系统风管法兰的螺栓及铆钉孔的孔距不得大予150mm,高压系统风管不得大于lOO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部位应设有螺孔。
3)用于中压及以下压力系统风管的薄钢板法兰矩形风管的法兰高度,应大于或等于相同金属法兰风管的法兰高度。薄钢板法兰矩形风管不得用于高压风管。

2) 矩形薄钢板法兰风管的接口及附件,尺寸应准确,形状应规则,接口应严密;风管薄钢板法兰的折边应平直,弯曲度不应大于5‰。弹性插条或弹簧夹应与薄钢板法兰折边宽度相匹配,弹簧夹的厚度应大于或等于1mm,且不应低于风管本体厚度。角件与风管薄钢板法兰四角接口的固定应稳固紧贴,端面应平整,相连处的连续通缝不应大于2mm;角件的厚度不应小于1mm及风管本体厚度。薄钢板法兰弹簧夹连接风管,边长不宜大于1500mm。当对法兰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时,风管边长不得大于2000mm。
3) 矩形风管采用C型、S型插条连接时,风管长边尺寸不应大于630mm。插条与风管翻边的宽度应匹配一致,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连接应平整严密,四角端部固定折边长度不应小于20mm。
4) 矩形风管采用立咬口、包边立咬口连接时,立筋的高度应大于或等于同规格风管的角钢法兰高度。同一规格风管的立咬口、包边立咬口的高度应一致,折角应倾角有棱线、弯曲度允许偏差为5‰,咬口连接铆钉的间距不应大于l50mm,间隔应均匀;立咬口四角连接处补角连接件的铆固应紧密,接缝应平整,且不应有孔洞。
5) 圆形风管芯管连接应符合表4.3.1-3的规定。
6)非规则椭圆风管可采用法兰与无法兰连接形式,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应连接形式的规定。
3 金属风管的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的加固可采用角钢加固、立咬口加固、楞筋加固、扁钢内支撑、螺杆内支撑和钢管内支撑等多种形式(图4.3.1)。
2)楞筋(线)的排列应规则,间隔应均匀,最大间距应为300mm,板面应平整,凹凸变形(不平度)不应大于lOmm。
3)角钢或采用钢板折成加固筋的高度应小于或等于风管的法兰高度,加固排列应整齐均匀。与风管的铆接应牢固,最大间隔不应大于220mm;各条加箍筋的相交处,或加箍筋与法兰相交处宜连接固定。
4)管内支撑与风管的固定应牢固,穿管壁处应采取密封措施。各支撑点之间或支撑点与风管的边沿或法兰间的距离应均匀,且不应大于950mm。
5)当中压、高压系统风管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时,应采取加固框补强措施。高压系统风管的单咬口缝,还应采取防止咬口缝胀裂的加固或补强措施。
检验数量:按Ⅱ方案。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3.4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3.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咬口缝处所涂密封胶宜在正压侧。
2 镀锌钢板风管的咬口缝、折边和铆接等处有损伤时,应进行防腐处理。
3 镀锌钢板风管的镀锌层不应有多处或10%表面积的损伤、粉化脱落等现象。
4 风管清洗达到清洁要求后,应对端部进行密闭封堵,并应存放在清洁的房间。
5 净化空调系统的静压箱本体、箱内高效过滤器的固定框架及其他固定件应为镀锌、镀镍件或其他防腐件。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5 圆形弯管的曲率半径和分节数应符合表4.3.5的规定。圆形弯管的弯曲角度及圆形三通、四通支管与总管夹角的制作偏差不应大于3°。
检验数量:按Ⅱ方案。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3.6 矩形风管弯管宜采用曲率半径为一个平面边长,内外同心弧的形式。当采用其他形式的弯管,且平面边长大于500mm时,应设弯管导流片。
检验数量:按Ⅱ方案。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3.7 风管变径管单面变径的夹角不宜大于30°,双面变径的夹角不宜大于60°。圆形风管支管与总管的夹角不宜大于60°。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及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