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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0803_铝合金面板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一、检验批划分
    铝合金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12.3.1  铝合金面板、泛水板和包角板等固定应可靠、牢固,防腐涂料涂刷和密封材料敷设应完好,连接件数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尺量。
    12.3.2  铝合金面板固定支座的安装应控制支座的相邻支座间距、倾斜角度、平面角度和相对高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3.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经纬仪、分度头、拉线和钢尺。


    注:  a——纵向支座间距。
    12.3.3  铝合金面板应在支承构件上可靠搭接,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表12.3.3 规定的数值。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角尺检查。

三、一般项目
    12.3.4  铝合金面板与檐沟、泛水、墙面的有关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表12.3.4规定的数值。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角尺检查。

    12.3.5  铝合金面板安装应平整、顺直,板面不应有施工残留物和污物;檐口线、泛水段应顺直,并无起伏现象;板面不应有未经处理的错钻孔洞。
    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查10% ,且不应少于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3.6  铝合金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3.6的规定。  
检查数量:檐口与屋脊的平行度:按长度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m 。其他项目:每20m 长度应抽查1处,且不应少于2处。
检验方法: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注:  L——屋面半坡或单坡长度。
    12.3.7 铝合金面板搭接处咬合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咬边应紧密,且应连续平整,不应出现扭曲和裂口的现象。
    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3.8  每平米铝合金面板的表面质量应符合表12.3.8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10倍放大镜检查。


    注:1  划伤——露出铝合金基体的损伤。
   2  擦伤——没有露出铝合金基体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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