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般项目
4.2.3 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板抽查5处。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量测。
4.2.4 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型钢抽查5处。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
4.2.5 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2 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有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
3 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2 气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切割面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钢尺、塞尺检查。
7.2.3 机械剪切的允许差应符合7.2.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切割面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钢尺、塞尺检查。
7.3.3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 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7.3.4 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表7.3.4(略)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冷矫正和冷弯曲的件数抽查10%,且不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7.3.5 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5(略)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矫正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7.4.2 边缘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加工面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7.6.2 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6.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检查。
7.6.3 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超过本规范表7.6.2规定的允许偏差时,应采用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