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

01020702_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一、一般规定
5.1.1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20mm;
单排桩:10mm。
5.1.2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5.1.3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二、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5.4.5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5.4.5的规定。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