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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0209_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一、检验批划分
检验批的划分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7.4.2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7.4.3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表 7.4.3 的规定。 

注:1  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2  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复称。 
7.4.4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三、一般项目
    7.4.5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
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4.6  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
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4.7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 12h 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14d; 
 3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  混凝土强度达到 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  1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 5℃时,不得浇水; 
2  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3  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4  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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