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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110501_游泳池水系统试验与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游泳池水系统试验与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填写依据

1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2-2008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二、检验批划分

可按设计系统、楼层、施工段、单元划分。

三、主控项目

13.6.3 质检人员应按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对管道进行如下内容的外观检查:

1 管道规格、位置、标高;阀门、各种仪表及支承件数量;

2 管道连接处表面洁净度。

13.6.4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13.6.5 管道水压试验前具备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塑料管道系统应安装完毕并在常温下养护24h,且经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水压试验;

2 应关闭所有设备与管道连接的隔断阀门、封堵管道甩口,并打开管道系统上的管道阀门;

3 试验压力表应经过校验,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盘面压力刻度值应为试验压力的2倍,表的数量不得少于2块;压力表应安装在系统的最低部位,试验加压泵应设在试验用压力表附近;

4 试验用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要求。水压试验时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冬季水压试验时应采取有效防冻措施,并应在试验后立即泄空管内试验用水;

5 水压试验应进行1h的强度试验和2h的严密性试验,并应按本规程表A.0.3的格式填写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13.6.6 强度试验压力应为1.5倍的设计压力,但不应小于0.60MPa的水压进行试验,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应向管内缓慢充满试验用水,并彻底排除管内空气;

2 用加压泵缓慢补水将压力升高至试验压力后,升压时间不得少于lOmin

3 管道加压到规定的试验压力后,应停止加压并稳压1h,如压力降不超过0.05MPa,可判定为强度试验合格。

13.6.7 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后立即连续进行,并应将强度试验压力降低至管道设计工作压力的1.15倍的水压状态下稳压2h:如压力降不超过0.03 MPa,同时管道所有连接部位无渗漏,可判定为严密试验为合格。

13.6.8 非压力流管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中的规定进行闭水试验。

13.6.9 埋混凝土垫层内的管道,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后续土建施工,并应有确保土建施工不损坏管道的措施。

13.7.1 单机水泵的检测和试验内容及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的有关规定。

13.7.2 所有设备应由生产厂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和试验,并应出具产品合格证。

13.7.3 各类水池(箱)根据材质,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试验。

13.7.4 净化水系统的功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功能检测试验应在各单项设备、设施、管道、阀门、附件及电气设备检测试验合格后进行;

2 系统功能试验应在设计满负荷工况下进行,全系统连续运行时间不得少于72h;

3 设备及装置检测试验时,还应有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及环境部门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和确认。

13.7.5 系统功能检测和试验过程中,应对所有设备、配套装置、仪表及控制设备的数据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

1 循环流量、过滤速率、循环周期、反冲洗强度;

2 各种化学药剂溶液浓度、投加量;

3 过滤设备过滤效果:进水浑浊度、出水浑浊度;吸附过滤器吸附效果:进水口氧化还原电位、出水口氧化还原电位;

4 各类仪表读数;

5 控制设备及水质监测系统工作状况;

6 转动设备的运行工况、轴承温度、填料密封、振动、噪声、电动机电流电压等与设计和产品标牌的对比;

7 臭氧发生器的工作参数:电压、电流、频率、气体通过能力、臭氧浓度;

8 水质。

13.7.6 太阳能热水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CB/T 18713的有关规定。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