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基层处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同种材料或施工顺序等划分。
二、主控项目
4.3.1 钢结构表面采用喷射或拋射除锈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Sa1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
2 Sa2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且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已基本清除,其残留物应是牢固可靠的。
3 Sa2 1/2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检验方法:观察比对各等级标准照片。
4.3.2 钢结构表 面采用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St2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
2 St3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除锈等级应比St2更为彻底,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木休光泽。
检验方法:观察比对各等级标准照片。
三、一般项目
4.3.3 钢结构表面应洁净,并应无焊渣、毛刺、铁锈、油污及其他附着物等杂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对比标准样块法。
4.3.4 钢结构表面的粗糙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万法:采用标准样板观察检验。
4.3.5 已经除锈的钢结构表面底层涂料的涂刷时间,不应超过5h。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