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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1.2-2 道路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铺填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填写规范


表10.1.2-2  道路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铺填工序

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填表要求

表时应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名称及部位填写应与表10.1相同。

2.道路基层或底基层铺填按铺填混合料的组成分为:水泥土、石灰土、石灰及粉煤灰等基层或底基层,水泥稳定粒料、石灰稳定粒料、石灰及粉煤灰等稳定粒料基层或底基层。

3.道路水泥土、石灰土等基层或底基层铺填工序的检验项目、方法及数量见表10.1.2—1。

表10.1.2—1  水泥土、石灰土等基层(底基层)铺填工序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

原材料质量

查验原材料合格证等材质证明文件及进场抽检试验报告

每批取样1组

水泥掺入量

称量

每班测1次

粉煤灰掺入量

称量

每班测1次

石灰剂量

滴定法

每班取样1组

压实度

环刀法、灌砂法试验

每层随机抽测4~6处

铺填厚度

基层

探坑、钢直尺量测

沿轴线方向每20~30m检测1点

底基层

  强度

试验

每班取样1组

  铺填平整度

基层

3m靠尺与塞尺检测

每个单元随机抽测3~5处

底基层

  纵断高程

基层

水准仪测量

测5个横断面,每个横断面左、中、右各测1点

底基层

  铺筑宽度

钢卷尺量测

沿轴线方向每20~30m检测1个点

横坡

全站仪测量

测4个横断面

外观质量

观察、查阅施工记录

全数检查

注: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

4.道路水泥土、石灰土及石灰与粉煤灰等稳定粒料基层或底基层铺填工序的检验项目、方法及数量见表10.1.2—2。

表10.1.2—2  道路水泥土等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铺填工序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

原材料质量

查验原材料合格证等材质证明文件及进场抽检试验报告

每批取样1组

粒料级配

称量

每班测1次

水泥掺入量

称量

每班测1次

粉煤灰掺入量

称量

每班测1次

石灰剂量

滴定法

每班取样1组

压实度

环刀法、灌砂法试验

每层随机抽测4~6处

铺填厚度

基层

探坑、钢直尺量测

沿轴线方向每20~30m检测1点

底基层

续表10.1.2—2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

  强度

试验

每班取样1组

  铺填平整度

基层

3m靠尺与塞尺检测

每个单元随机抽测3~5处

底基层

  纵断高程

基层

水准仪测量

测5个横断面,每个横断面左、中、右各测1点

底基层

  铺筑宽度

钢卷尺量测

沿轴线方向每20~30m检测1个点

横坡

全站仪测量

测4个横断面

外观质量

观察、查阅施工记录

全数检查

注: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

3.工序施工质量标准

(1)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测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检查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100﹪计。

2)一般项目:检测项目逐项应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检查项目逐项检验结果应基本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70﹪计。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SL 631—2012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测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检查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100﹪计。

2)一般项目:检测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检查项目逐项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90﹪计。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SL 631—2012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