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15 水力监测仪表(非电量监测)装置安装
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填表要求
填表时应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元工程划分:每台机组或公用的水力监测仪表、非电量监测装置安装宜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2.水力监测仪表、非电量监测装置安装单元工程质评表是在表8.15.1所有检验项目质量检查合格、并经试运转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后填写。
3.水力监测仪表、非电量监测装置到达现场应经检验、开箱验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校验,校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应按相关专业标准的规定进行各项试验和试运转。
4.单元工程量:填写本单元工程水力监测仪表或非电量监测装置安装台(套)数。
5.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包括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申请验收评定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单元工程所含的全部检验项目检验记录资料。
2)各项调试、检验记录资料。
3)单元工程试运转的检验记录资料。
4)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验员和检测员填写检验结果的单元工程安装质量验收评定表、质量检查表及报验单。
(2)监理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监理单位对单元工程安装质量的平行检测记录资料。
2)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复核意见的单元工程安装质量验收评定表及质量检查表。
6.水位计、流量监测装置安装除应执行表8.15.1外,尚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7.非电量监测装置系统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电量监测装置系统在投运前,进行系统检验并作出记录,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2)非电量监测装置系统检验项目主要包括:电气性能测试、静态性能测试、稳定性检查、动态性能测试和影响量试验。具体检验项目应根据被检产品的技术规范、实际使用要求及测试条件加以确定。
(3)非电量监测装置检验的一般规定、检验方法及质量要求、检验结果确认,按照DL/T 862的有关规定执行。
8.单元工程安装质量评定标准
(1)合格等级标准:
1)各检验项目均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标准。
2)各项试验及试运转应符合SL 637—2012及相关专业标准的规定。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SL 637—2012及相关专业标准的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
在合格等级标准基础上,安装质量检验项目中优良项目占全部项目70﹪及以上,其中主控项目应全部达到优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