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1.5 普通混凝土浇筑工序
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填表要求
填表时应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选用的混凝土浇筑设备能力应与浇筑强度相适应,确保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名称及部位填写应与表2.1相同。
3.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检验数量按下表的要求执行。
普 通 混 凝 土 浇 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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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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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仓混凝土料 |
观察、查阅施工记录 |
不少于入仓总次数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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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仓分层 |
观察、量测 |
全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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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振捣 |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全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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浇筑间歇时间 |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全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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浇筑温度(指有温控要求的混凝土) |
温度计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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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养护 |
观察、查阅施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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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缝面砂浆铺筑 |
观察、查阅施工记录 |
全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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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水和泌水 |
观察、查阅施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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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筋、管路等埋设件以及模板的保护 |
观察、量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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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表面保护 |
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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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模 |
观察或查阅施工记录 |
不少于脱模总次数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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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依据SL 632—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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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序施工质量标准
(1)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测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检查项目检验结果应完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100﹪计。
2)一般项目:检测项目逐项应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检查项目检验结果应基本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70﹪计。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SL 632—2012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测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检查项目检验结果应完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100﹪计。
2)一般项目:检测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检查项目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90﹪计。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SL 632—2012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