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检验记录
依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规定:
3.1.6低压和特低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检测或交接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5.1.5低压成套配电柜交接试验应符合规范第4.1. 6条第3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试、试验时观察检查或查阅交接试验记录。
5.1.6对于低压成套配电柜、箱及控制柜(台、箱)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不应小于0.5MQ,二次回路不应小于1MQ,二次回路的耐压试验电压应为500V,当回路绝缘电阻值大于10MQ时,应采用2500V兆欧表代替,试验持续时间应为lmin或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检查数量:按每个检验批的配线回路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个回路。
检查方法: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试或试验、测试时观察检查或查阅绝缘电阻测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