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C·d实体检验等效龄期计算表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定,混凝土强度检验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C·d时所对应的龄期,且不应小于14d。日平均温度为0°C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
冬期施工时,等效养护龄期计算时温度可取结构构件实际养护温度,也可根据结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按照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由监理、施工等各方共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