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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5-02-11 冬施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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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施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依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规定,混凝土养护期间的温度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蓄热法或综合蓄热法时,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之前应每隔4h6h测量一次;

2) 采用负温养护法时,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之前应每隔2h测量一次;

3) 采用加热法时,升温和降温阶段应每隔lh测量一次,恒温阶段每隔2h测量一次;

4) 混凝土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后,可停止测温;

5) 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期间的温度测量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