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施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依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规定,混凝土养护期间的温度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蓄热法或综合蓄热法时,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之前应每隔4h〜6h测量一次;
2) 采用负温养护法时,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之前应每隔2h测量一次;
3) 采用加热法时,升温和降温阶段应每隔lh测量一次,恒温阶段每隔2h测量一次;
4) 混凝土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后,可停止测温;
5) 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期间的温度测量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