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拌制首次使用混凝土(砂浆)开盘鉴定记录
1、用于承重结构及防渗防水工程使用的混凝土,开盘鉴定是指同一配合比首次使用时的鉴定。
2、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应由施工项目部监理单位、搅拌机组、混凝土试配单位进行开盘鉴定工作,共同认定试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确定的组成材料是否与现场施工所用材料相符,以及混凝土拌和物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
3、用于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首次开盘鉴定是指同一配合比首次使用时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