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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0203_塔桅结构边缘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一、主控项目

5.4.1气割或机械剪切的零件需进行边缘加工时,其加工余量不应小于2.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工艺报告和加工记录。

二、一般项目

5.4.2 边緣加工尺寸偏差应符合表5.4.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加工面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5.4.2边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零件宽度、长度

±1.0

加工边直线度

l/3000,且不应大于2.0

相邻两边夹角

±6’

加工面垂直度

0.025t,且不应大于0.5

加工面表面粗糙度

     

5.4.3 角钢拼接时,刨根和铲背加工尺寸偏差应符合表5.4.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加工件数抽查,每种抽查3件.

检验方法:用R规测量。

5.4.3 刨根、铲背的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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