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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冷却水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说明(非金属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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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
KT4.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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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项目 |
标准条款及内容 |
检验方法 |
检查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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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1 |
系统管材与配件 |
9.2.1 |
空调工程水系统的设备与附属设备、管道、管配件及阀门的型号、规格、材质及连接形式应符合设计规定。 |
观察查外观质量并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
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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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道柔性接管安装 |
9.2.2 |
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与水泵、制冷机组的接管必须为柔性接口。柔性短管不得强行对口连接,与其连接的管道应设置独立支架; |
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
系统全数检查。每个系统管道、部件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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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道套管 |
9.2.2 |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设钢制套管,管道接口不得置于套管内,钢制套管应与墙体饰面或楼板底部平齐,上部应高出楼层地面20~50mm,并不得将会管作为管道支撑。保温管道与套管四月间隙应使用不燃绝热材料填塞紧密。 |
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
系统全数检查。每个系统管道、部件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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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系统冲洗、排污 |
9.2.2 |
冷热水及冷却水系统应在系统冲洗、排污合格(目测,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水口对比相近,无可见来物),再循环试运行2h以上,且水质正常后才能与制冷机组、空调设备相贯通; |
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
系统全数检查。每个系统管道、部件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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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系统试压 |
9.2.3 |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外观检查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 |
旁站观察或查阅试验记录 |
系统全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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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隐蔽管道验收 |
3.0.11 |
通风与空调工程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按本规范对应分项的具体条文规定执行。子分部中的各个分项,可根据施工工程的实际情况一次验收或数次验收。 |
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
系统全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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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 |
PVC—U管道安装 |
9.3.1 |
空调水系统的管道采用的建筑用硬聚氯乙烯(PVC-U)的有机材料管道,其连接方法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
尺量、观察检查,验证产品合格征书和试验记录 |
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2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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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P—R管道安装 |
9.3.1 |
空调水系统的管道采用的建筑用硬聚氯乙烯聚丙烯(PP-R)的有机材料管道,其连接方法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
尺量、观察检查,验证产品合格征书和试验记录 |
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2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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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B与PEX管道安装 |
9.3.1 |
空调水系统的管道采用的聚丁烯(PB)与交联聚乙烯(PEX)等有机材料管道,其连接方法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
尺量、观察检查,验证产品合格征书和试验记录 |
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2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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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道与金属支吊架间隔绝 |
9.3.9 |
采用建筑用硬聚氯乙烯(PVC-U)聚丙烯(PP-R)与交联聚乙烯(PEX)等管道时,其管道与金属支吊架之间均设有隔绝措施,没有直接接触;当为热水管道时,其接触的面积已加宽,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
观察检查 |
按系统支架数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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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管道支、吊架 |
9.3.8 |
非金属管道的支、吊架的型式、位置、间距、标高应符合设计或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尺量、观察检查 |
按系统支架数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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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操作标准、工法、操作规程、施工工艺标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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