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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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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与空调施工验收规范》GB50243-2002 |
KT4.5.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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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项目 |
标准条款及内容 |
检查方法 |
检查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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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风机、空调机组中的风机运转 |
11.2.2 |
通风机、空调机组中的风机,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其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 |
观察、旁站、用仪表测量检查、查阅试运转记录及有关文件。 |
按风机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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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控防火、防排烟风阀(口)调试 |
11.2.2 |
电控防火、防排烟风阀(口)的手动、电动操作应灵活、可靠,信号输出正确。 |
观察、旁站、用仪表测量检查、查阅试运转记录及有关文件。 |
按系统中风阀的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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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系统无生产负荷的总风量调试 |
11.2.3 |
系统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时:系统总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
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 |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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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系统无生产负荷的冷热水、冷却水测试 |
11.2.3 |
系统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时:空调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测试结果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
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 |
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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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系统无生产负荷的温度、相对湿度测试 |
11.2.2 |
舒适空调的温度、相对湿度应符合设计的要求。恒温、恒湿房间室内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及波动范围应符合设计规定。 |
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 |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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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净化空调系统调试 |
11.2.5 |
净化空调系统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检查、验证调试记录,按本规范附录B进行测试校核 |
调试记录全数检查,测点抽查5%,且不得少于1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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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风机、空调机组试运行 |
11.3.1 |
风机、空调机组、风冷热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不宜超过产品性能说明书的规定值; |
观察、旁站、查阅试运转记录。 |
按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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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间压差 |
11.3.3 |
有压差要求的房间、厅堂与其他相邻房间之间的压差,舒适性空调正压为0~25Pa;工艺性的空调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
观察、用仪表测量检查及查阅调试记录。 |
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或1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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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调室内噪声 |
11.3.1 |
空调室内噪声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 |
观察、用仪表测量检查及查阅调试记录。 |
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或1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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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风口或吸风罩 |
11.3.2 |
系统经过平衡调整,各风口或吸风罩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湿式除尘器的供、排水系统运转应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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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空调水系统调试运行 |
11.3.3 |
空调工程水系统应冲洗干净、不含杂物,并排除管道系统中的空气;系统连接运行应达到正常、平稳;水泵的压力和水泵电机的电流不应出现大幅波动。系统平衡调整后,各空调机组的水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20%; |
观察、用仪表测量检查及查阅调试记录。 |
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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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洁净空调房间的参数 |
11.3.3 |
洁净空调房间的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用仪表测量检查及查阅调试记录。 |
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或1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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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动计量检测 |
11.3.3 |
各种自动计量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的工作应正常,满足建筑设备自动化(BA、FA等)系统对被测定参数进行检测和控制的要求。 |
观察、用仪表测量检查及查阅调试记录 |
按系统放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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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控制和监测设备 |
11.3.4 |
制冷系统的控制和监测设备,应能与系统的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正常沟通,系统的状态参数应能正确显示,设备联锁、自动调节、自动保护应能正确动作。 |
旁站观察、查阅调试记录 |
按系统或监测系统总数抽查3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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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操作标准、工法、操作规程、施工工艺标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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