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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对讲系统系统检验方法及检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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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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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测规范及规定(GB50339-2003 第3.2.7条) |
检查方法 |
检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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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1 |
室内机门铃提示,防客通话及与管理员通话应清晰,通话保密功能于室内开启单元门的开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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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门口机呼叫住户和管理员机的功能、CCD红外夜视(可讲对话)功能,电控锁密码开锁功能、在火警等紧急情况下电控锁的自动释放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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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理员机与门口机的通信及联网管理功能,管理员机与门口机、室内机互相呼叫和通话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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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电掉电后,设备电源应能保证系统正常工作8小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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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防客对讲机系统室内机应具有自动定时关机功能,管理员机对门口机的图像可进行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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