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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4.10.3.5 楼宇对讲系统系统检测记录表

填写规范


楼宇对讲系统系统检验方法及检查数量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备注

序号

检测规范及规定(GB50339-2003 3.2.7条)

检查方法

检查数量




1

室内机门铃提示,防客通话及与管理员通话应清晰,通话保密功能于室内开启单元门的开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门口机呼叫住户和管理员机的功能、CCD红外夜视(可讲对话)功能,电控锁密码开锁功能、在火警等紧急情况下电控锁的自动释放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管理员机与门口机的通信及联网管理功能,管理员机与门口机、室内机互相呼叫和通话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市电掉电后,设备电源应能保证系统正常工作8小时以上。

5

防客对讲机系统室内机应具有自动定时关机功能,管理员机对门口机的图像可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