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础和支承面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
|||||||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 |
备注 |
||||||
|
序 号 |
标准内容 |
检验方法 |
检查数量 |
||||
|
主 |
11.2.1 |
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锚栓)的规格和位置、地脚螺栓(锚栓)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11.2.1的规定。 |
项目 |
采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和钢尺实测 |
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
|
|
|
建筑物定位轴线 |
|||||||
|
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 |
|||||||
|
基础上柱底标高 |
|||||||
|
地脚螺栓(锚栓)位移 |
|||||||
|
11.2.2 |
多层建筑以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或以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0.2.2的规定。 |
项目 |
用经纬仪、全站仪、水平尺和钢尺实测 |
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
|||
|
支承面 |
标高 |
||||||
|
水平度 |
|||||||
|
地脚螺栓(锚栓) |
螺栓中心偏移 |
||||||
|
预留孔中心偏移 |
|||||||
|
3 |
多层建筑采用座浆板时,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0.2.3的规定。 |
项目 |
用水准仪、全站仪、水平尺和钢尺实测 |
资料全数检查。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
|||
|
顶面标高 |
|||||||
|
水平度 |
|||||||
|
位置 |
|||||||
|
4 |
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2.4的规定。 |
项目 |
观察及尺量检查 |
按基础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4处 |
|||
|
地面标高 |
|||||||
|
杯口深度H |
|||||||
|
杯口垂直度 |
|||||||
|
位置 |
|||||||
|
一 |
1 |
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0.2.5的规定。地脚螺栓(锚栓)的螺纹应受到保护。 |
项目 |
用钢尺现场实测 |
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
||
|
螺栓(锚栓)露出长度 |
|||||||
|
螺纹长度 |
|||||||
|
1、检验批容量填写:(请总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