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层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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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2014 的规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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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条款号 |
标准内容 |
检验方法 |
检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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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项目 |
1 |
4.10.9 |
隔离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观察检查和检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 |
同一工程、同一材料、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
3.0.19 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少于 1 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 1000m2 时,每增加 1000m2 应增做 1组试块;小于 1000m2 按 1000m2 计算,取样 1 组;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的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坡道的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 150 延长米不少于 1 组。
3.0.2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划分检验批; 2、 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 3 间;不足 3 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 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算; 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
3.0.22 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应达到本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认定为合格;一般项目 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他检查点(处)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且最大偏差值不超过允许偏差值的 50%为合格。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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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10.10 |
卷材类、涂料类隔离层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对材料的主要物理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
检查复验报告。 |
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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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10.11 |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房间的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高度不应小于200mm,宽同墙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
观察和钢尺检查。 |
按规范GB 50209 - 2010第 3.0.21 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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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10.12 |
水泥类防水隔离层的防水等级和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和检查防水等级检测报告、强度等级检测报告。 |
防水等级检测报告、强度等级检测报告均按规范GB 50209 - 2010第 3.0.19 条的规定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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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10.13 |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排水的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
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验、坡度尺检查及检查验收记录。 |
按规范GB 50209 - 2010第 3.0.21 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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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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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10.14 |
隔离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和用钢尺、卡尺检查。 |
按规范GB 50209 - 2010第 3.0.21 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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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10.15 |
隔离层与其下一层应粘结牢固,不应有空鼓;防水涂层应平整、均匀,无脱皮、起壳、裂缝、鼓泡等缺陷。 |
用小锤轻击检查和观察检查。 |
按规范GB 50209 - 2010第 3.0.21 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 3.0.22 条的规定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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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10.16 |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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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表面平整度 |
松散材料 |
7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
按规范GB 50209 - 2010第 3.0.21 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 3.0.22 条的规定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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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块材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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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防潮、防油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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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高 |
±4mm |
用水准仪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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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坡度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2/1000,且不大于30 |
用坡度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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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相应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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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个别地方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 |
用钢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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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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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标准 |
1 |
8.4.1 8.4.2 |
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地面标高应比室内其他房间地面标高降低至少20mm以上。 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下水管等预留洞口座标位置应正确。 2 PVC管道穿过楼面时,宜采用预埋接口配件等方法。 3 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加胶水泥浆作粘结层。洞口填塞分二次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24h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填塞。管道安装后,应在管周进行24h蓄水试验,不渗不漏后再做防水层。 4 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干净,阴角处粉成小圆弧。防水层的泛水高度不得小于300mm。 5 地面找平层朝地漏方向的排水坡度为1%~1.5%,地漏口应比相邻地面低5mm。 6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施工完毕后,应进行24h蓄水试验,蓄水高度为20~30mm,不渗不漏为合格。 7 烟道根部向上300mm范围内宜采用聚合物防水砂浆粉刷,或采用柔性防水层。 8 卫生间墙面应用防水砂浆分2次刮糙。 |
观察和钢尺检查。 |
按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201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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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批容量填写:在同一检验批内,应填写房间的总数量。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实际检查数量按实填写(不得少于最小检查数量),最小数量应填写不少于3间,有防水要求的应填写不少于4间。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
5、凡检查记录中检查处均应提供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