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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4.3.7.1 预压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预压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方法及检查数量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 2002 4.8.4条的规定

备注

    

标准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1

预压荷载

2%

水准仪

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填写本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实测值或偏差值

2

固结度

(与设计要求比)

2%

根据设计要求采用不同的方法

3

承载力或其他性能指标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1

沉降速率

(与控制值比)

±10%

水准仪

2

砂井或塑料排水带位置

±100mm

用钢尺量

3

砂井或塑料排水带插入深度

±200mm

插入时用经纬仪检查

4

插入塑料排水带时的回带长度

500mm

用钢尺量

5

塑料排水带或砂井高出砂垫层距离

200mm

用钢尺量

6

插入塑料排水带时的回带根数

5%

目测

1、检验批容量填写:同一检验批内的面积数
2
、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按实填写,最小数量填写: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3
、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
、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