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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4.3.5.1 强夯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强夯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 2002的规定

备注

   

标准内容

检验

方法

检查

数量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1

地基强度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填写本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实测值或偏差值

2

地基承载力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3

夯击遍数及顺序

设计要求

计数法

5

夯击范围
(超出基础范围距离)

设计要求

用钢

尺量

6

前后两遍间歇时间

设计要求

1

夯锤落距

±300mm

钢索设标志

2

锤重

±100kg

称重

4

夯点间距

±500mm

用钢

尺量

1、检验批容量填写: 同一检验批内的面积数
2
、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按实填写,最小数量填写: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3
、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
、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