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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4.3.3.1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 2002的规定

备注

   

标准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允许偏差
或允许值

填写本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实测值或偏差值

1

土工合成材料强度

5%

置于夹具上做拉伸试验(结果与设计标准相比)

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土木合成材料以100㎡为一批,每批应抽查5%

标准

10

2

土工合成材料延伸率

3%

置于夹具上做拉伸试验(结果与设计标准相比)

标准

3

地基承载力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1

土工合成材料

搭接长度

300mm

用钢尺量

2

土石料有机质含量

5%

焙烧法

标准

3

层面平整度

20mm

2m靠尺

4

每层铺设厚度

±25mm

水准仪

1、检验批容量填写:同一检验批内的面积数
2
、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按实填写,最小数量填写: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土木合成材料以100㎡为一批,每批应抽查5%
3
、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
、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