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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4.3.1.1 灰土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灰土地基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 2002的规定

备注

   

标准内容

检验

方法

检查

数量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填写本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实测值或偏差值

1

地基承载力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2

配合比

设计要求

按拌和时的体积比

3

压实系数

设计要求

现场实测




1

石灰粒径

5mm

筛分法

2

土料有机质含量

5%

试验室焙烧法

3

土颗粒径

15mm

筛分法

4

含水量

±2%

烘干法

100

5

分层厚度

±50mm

水准仪

设计要求

1、检验批容量填写: 同一检验批内的面积数。
2
、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按实填写,最小数量填写: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3
、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
、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