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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02020705 预制取水头部的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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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二、规范摘要:

5.7.6预制取水头部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工程原材料、预制构件等的产品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每批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及各项性能检验报告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混凝土结构的强度、抗渗、抗冻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无严重质量缺陷;钢制结构的拼接、防腐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结构无变形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混凝土结构的抗压、抗渗、抗冻试块试验报告,钢制结构的焊接(栓接)质量检验报告、防腐层检测记录;检查技术处理资料。

3预制构件试拼装经检验合格,进水孔、预留孔及预埋件位置正确;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试拼装记录、施工记录、隐蔽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4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光洁平整,洁净,边角整齐;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资料。

5钢制结构防腐层完整,涂装均匀;

检查方法:观察。

6拼装、沉放的吊环、定位件、测量标记等满足安装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取水头部制作允许偏差应分别符合表5.7.6-1和表5.7.6-2的规定。

5.7.6-1预制箱式和筒式钢筋混凝土取水头部的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

范围

点数

1

长、宽(直径)、高度

±20

每构件

各4

用钢尺量各边

2

变形

方形的两对角线差值

对角线长0.5%

2

用钢尺量上下两端面

圆形的椭圆度

Do/200,且≤20

2

3

厚度

+10,-5

8

用钢尺量测

4

表面平整度

10

4

用2m直尺、塞尺量测

5

端面垂直度

8

4

用钢尺量测

6

中心位置

预埋件、预埋管

5

每处

1

预留洞

10

每洞

1

注:Do为外径(mm)。

5.7.6-2预制箱式和筒式钢结构取水头部制作的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

箱式

管式

范围

点数

1

椭圆度

Do/200,且≤20

Do/200,且≤10

每构件

1

用钢尺量测

2

周长

Do≤1600

±8

±8

1

用钢尺量测

Do>1600

±12

±12

1

用钢尺量测

3

长、宽(多边形边长)、直径、高度

1/200,

且≤20

Do/200

每构件

长、宽(多边形边长)、直径、高度各1

用钢尺量测

4

端面垂直度

4

5

1

用钢尺量测

5

中心位置

进水管

10

10

每处

1

用钢尺量测

进水孔

20

20

每洞

1

用钢尺量测

注:Do为外径(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