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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02010704 岸边排放构筑物的出水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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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二、规范摘要:

5.7.10岸边排放构筑物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所用原材料、石料、防渗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每批的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性能检验报告及有关的复验报告。

2混凝土强度、砌筑砂浆(细石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试块的留置及质量评定应符合本规范第5.5.6条的相关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混凝土结构的抗压、抗渗、抗冻试块试验报告,检查灌浆砂浆(或细石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试块试验报告。

3构筑物结构稳定、位置正确,出水口无倒坡现象;翼墙、护坡等混凝土或砌筑结构的沉降量、位移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监测记录。

4混凝土结构外光内实,外观质量无严重缺陷;砌体结构砌筑完整、灌浆密实,无裂缝、通缝、翘动等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资料。

一般项目

5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砌体结构砌筑齐整,勾缝平整、缝宽均匀一致;抛石的范围、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资料。

6翼墙反滤层铺筑断面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其后背的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5%;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回填土的压实度试验报告,检查施工记录。

7变形缝位置应准确,安设顺直,上下贯通;变形缝的宽度允许偏差为0~5mm;

检查方法:观察;用钢尺随机量测。

8所有预埋件、预留孔洞、排水孔位置正确;

检查方法:观察。

9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7.10的规定。

5.7.10岸边排放构筑物的出水口的施工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

范围

点数

1

轴线位置

混凝土结构

±10

每段或每10m长

1点

用经纬仪测量

砌石结构

料石

±10

块石、卵石

±15

2

翼墙

顶面高程

混凝土结构

±10

用水准仪测量

砌石结构

±15

断面尺寸、厚度

混凝土结构

+10,-5

2点

用钢尺量测

砌石结构

料石

±15

块石

+30,-20

墙面垂直度

混凝土结构

1.5‰H

用垂线量测

砌石结构

0.5%H

3

护坡、护坦

坡面、坡底顶面高程

砌石结构

块石、卵石

±20

每段或每10m长

1点

用水准仪测量

料石

±15

混凝土结构

±10

净空

尺寸

砌石结构

块石、卵石

±20

2点

用钢尺量测

料石

±10

混凝土结构

±10

护坡坡度

不大于设计要求

2点

用水准仪测量

结构厚度

不小于设计要求

用钢尺量测

坡面、坡底平整度

砌石结构

块石、卵石

20

用2m直尺、塞尺量测

料石

15

混凝土结构

12

4

预埋件中心位置

5

每处

1

用钢尺量测

5

预留孔洞中心位置

10

每处

1

用钢尺量测

注:H系指墙全高(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