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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01010401 基坑回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一、编制依据: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二、规范摘要:

4.7.7基坑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土中不应含有淤泥、腐殖土、有机物,砖、石、木块等杂物,超过本规范第4.6.8条规定的冻土块应清除干净;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回填高度符合设计要求;沟槽不得带水回填,回填应分层夯实;

检查方法:观察,用水准仪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回填时构筑物无损伤、沉降、位移;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沉降观测记录。

一般项目

4回填土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4.7.7的规定。

4.7.7回填土压实度

检查项目

压实度

(%)

检查频率

检查方法

范围

组数

1

一般情况下

≥90

构筑物四周回填按50延米/层;大面积回填按500㎡/层

1(三点)

环刀法

2

地面有散水等

≥95

1(三点)

环刀法

3

当年回填土上修路、铺设管道

≥93注

≥95

1(三点)

环刀法

注:表中压实度除标注者外均为轻型击实标准。

5压实后表面平整、无松散、起皮、裂纹;粗细颗粒分配均匀,不得有砂窝及梅花现象;

检查方式: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6回填表面平整度宜为20mm;

检查方法:观察,用靠尺和楔形塞尺量测;检查施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