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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7 钢筋混凝土圆筒、框架结构水塔塔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XIII)

填写规范


钢筋混凝土圆筒、框架结构水塔塔身质量验收标准
8.5.2  钢筋混凝土圆筒、框架结构水塔塔身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水塔塔身的结构类型、结构尺寸以及预埋件、预留孔洞等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隐蔽验收记录。
2  混凝土的强度、抗冻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试块的留置及质量评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2.8条的相关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配合比报告;检查混凝土抗压、抗冻试块的试验报告。
3  塔身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无严重缺陷;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处理方案、资料。
4  塔身各部位的构造形式以及预埋件、预留孔洞位置、构造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尺寸偏差不得影响结构性能和相关构件、设备的安装;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放样记录。
一般项目
1  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处理方案、资料。
2  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密实,边角整齐;
检查方法:观察。
3  装配式塔身的预制构件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连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钢筋接头检验报告。
4  钢筋混凝土圆筒或框架塔身施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2的规定。
表8.5.2  钢筋混凝土圆筒或框架塔身施工允许偏差

注:H为圆筒塔身高度(mm);L为柱间距或对角线长(mm)。